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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伦理

出版伦理 

为在论文撰写、同行评议及编辑出版环节加强职业伦理素养,提高刊物的出版水平,《大连海洋大学学报》参照国际出版伦理委员会(COPE)相关规范,并结合本刊出版需求,制定《大连海洋大学学报》出版道德准则。

1. 作者出版伦理

(1)作者有义务确保所投稿件的原创性,确保所投稿件没有被任何其他期刊或出版物考虑或接受,也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组织或机构的著作权。

(2)严禁一稿多投,已发表的稿件不能重复再投,若论文已经以不同形式发表(含不同语言),或有类似论文出版、翻译,投稿时请予以说明。

(3)严禁剽窃、伪造、篡改、不当署名、一稿多投、重复发表、违背研究伦理、代写代投、违背保密协定等学术不端行为,学术不端行为界定依据CY/T174-2019。

(4)论文所列作者需取得共同作者的授权和同意,不得随意增减作者,第一作者和通信作者投稿后不得擅自更改。署名作者为实质上的共同撰写者,均对论文撰写做出重要贡献,作者原则上按贡献大小排序。论文被录用后,需提交由全体作者签名的版权转让协议。签名顺序需与论文作者排序相同。

(5)论文作者自愿将其拥有的对该论文整体以及附属于作品的图、表、摘要或其他可以从论文中提取部分的全部复制传播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演权、改编权、汇编权、翻译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发行权等权利)在全世界范围内转让给编辑部。

(6)上一条中的转让权利,论文作者不得再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论文作者本人可以在其后继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译)该论文中部分内容或将其汇编在论文作者非期刊类的文集中。

(7)论文中若发现错误之处,所有作者均可指出错误并提供勘误,若发现论文有原则性错误作者有义务申请撤稿。

(8)作者有义务提供准确的参考文献列表,并在文中按引用顺序依次标出。

(9)作者单位应与该论文研究内容相关,否则应说明本人的具体贡献,或由作者单位出具证明,证明作者从事本研究真实可信。

(10)基金项目需按论文研究实际情况添加,与本研究无关的资助信息请勿填写。

(11)引用他人的研究成果要客观公正,并加以注明。

(12)对同行评议专家的意见要予以尊重,如有异议可向编辑部申诉。

(13)为保障实验动物福利,须进行动物实验伦理审查,作者须在论文中报告动物来源、品种、性别、年龄、饲养情况等,说明该研究是否符合单位和国家有关实验动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

(14)所投稿件全体作者已知晓并同意在该论文发表后,由《大连海洋大学学报》编辑部按该编辑部的稿费标准,以人民币一次性支付印刷版、光盘版、网络版及其他形式版本的稿费。

2. 同行评议专家出版伦理

(1)评审专家应向编辑部提供本人准确、真实的个人和专业信息,避免提供虚假信。

(2)未经编辑部许可,评审专家不得将论文转给他人(同事、学生等)审理。

(3)未经编辑部许可,评审专家不得私下与作者就论文内容展开交流讨论。

(4)审稿专家对稿件的创新性、科学性、实用性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对存在问题提出详细的修改意见,帮助编辑判断稿件取舍,帮助作者提高审稿质量。

(5)严格把控审稿时间,需按编辑部规定时间将稿件意见返回,如不能及时完成请及时告知编辑部。

(6)审稿意见只对稿件的学术性做出合理评价,不得对作者的机构、地域、资历、种族、宗教、政治信仰、性别等产生歧视或偏见,不能出现人身攻击及贬低侮辱他人的词语。

(7)审稿专家对稿件内容严格保密,未经作者同意,不得擅自使用、传播论文中的观点、数据、结论等。

(8)采取回避制原则,审稿人与论文作者、单位、相关企业等存在竞争、合作或其他相关利益冲突时,应回避评审该稿件。

(9)审稿专家发现所审论文与自己的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时,不得利用审稿便利歪曲、贬低、压制作者论文,以获取个人私利。

(10)评审专家仅能建议增加与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参考文献,不应为提高引用次数或曝光度而建议引用本人或相关人员的论文。

(11)评审专家在审稿中若怀疑存在剽窃、篡改、伪造、重复发表等学术不端行为,应及时告知编辑部,并提供相关信息。

(12)在提交审稿意见后,审稿专家若获得足以影响最初意见的信息时,应及时联系编辑;论文出版后,若发现任何审稿过程中未发现的问题或潜在的利益冲突,应及时告知编辑部。

3. 编辑出版伦理

(1)所有稿件及时登记、送审,按时完成期刊出版工作,并对相关资料负有保存、保密义务。

(2)尊重作者的劳动成果,除酌情向审稿人、编委会成员提供所需信息外,不得向其他人员泄露论文相关信息。

(3)公正客观选取稿件,拒绝或接收稿件只能基于刊物宗旨、创新性、重要性等,杜绝一切有损于学术道德的商业行为和利益交换。

(4)编辑不得受利益驱使干预同行评议专家的评审过程,以保证同行评议过程公平公正。

(5)编辑选择审稿专家应核实其信息是否真实,并考虑是否与作者存在利益冲突,对作者要求回避的专家,编辑应予以一定尊重。

(6)编辑应尊重作者的观点、风格,对涉及学术观点的修改要征得作者同意。

(7)编辑有义务提醒作者变更署名、单位及顺序时可能出现的著作权问题。

(8)严格杜绝学术不端行为,避免一稿多投和重复发表,若出现论文学术道德申诉,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如有必要应及时更正、撤回、澄清或道歉,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对学术问题鼓励百家争鸣,若作者对审稿专家意见提出异议,编辑有义务答复和协调。

(10)编辑出版过程中,要遵守相关出版规范,高度重视编校质量。

(11)为确保论文审理的客观公正,编辑在与论文作者、单位、相关企业存在竞争、合作或其他相关利益冲突时,应回避处理该稿件。

4.论文勘误及撤稿

(1)勘误

期刊对已正式发表论文(纸质版、电子版、网络版)部分内容进行勘误,并刊登声明,含以下2种情况。

●论文中部分内容存在错误,尤其是非主观故意的错误。

●作者署名存在错误,需要更正。

(2)撤稿

期刊对已正式发表论文(纸质版、电子版、网络版)取消发表权的一种常规纠错程序。本刊若有明确证据表明,已发表论文存在学术不端或者论文未获得授权或重复发表中的任意一种情况,本刊可对论文执行撤稿程序。以下几种情况本刊会刊登撤稿声明。

●论文存在第三方代写、代投,对论文内容进行修改的情况。

●论文存在数据伪造和篡改,导致该论文所报道的结果不可信。

●论文存在学术剽窃、抄袭问题。按照分类方式的不同可分为文字抄袭、图表抄袭,或观点抄袭、段落抄袭、全文抄袭等。

●论文存在重复发表、一稿多投的问题。

●作者提供虚假同行评审人信息,或作者伪造专家推荐意见的情况。

●在试验设计、实施、分析等过程中,由于作者非主观故意的错误导致该论文所报道的结果不可信。

●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

5.评审过程

(1)论文投到期刊采编平台后,先由责任编辑进行初审,做出退稿或同行评审的意见。

(2)通过初审的论文邀请同行评审专家进行评审。

(3)同行评审专家对论文学术性进行评价,并提供处理意见(退稿、退修)。

(4)编辑部权衡同行评审专家审稿意见,做出退稿或复审决定。

(5)复审通过的稿件送主编终审,决定是否录用。

发布日期:2021-12-30 浏览: 9432